海端國小品德教育實施計畫
臺東縣海端國小推動品格核心價值與具體行為實施辦法
一、依據
(一)教育部98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二)教育部人權教育與公民教育實踐方案。
(三)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
(四)臺東縣98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計畫」。
(五) 依鈞府中華民國106年9月29日府教學字第1060203981號函辦理。
二、實施目的:
(一)增進本校教師及學生對於當代品德之核心價值及其行為準則,具有思辨、選擇與反省,進而認同、欣賞與實踐之能力。
(二)結合學群/社區之「品德校園文化營造」予以推動,使全體成員(包括學生、教師、行政人員、家長、或結合社區/民間人士等),於對話溝通歷程中,建立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行為準則,營造友善校園。
(三)提升本校教師及學生品德教育知能,將該理念融入教學課程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以增進家長與社區對於品德教育重視,進而建立和諧、友善之生活環境,發揮家庭與社區教育的道德功能。
(四)結合台東縣各級機構、家長與民間(媒體)等資源,強化社會之品德教育功能,進而提升全民道德文化素養。
三、實施方式
(一)依據本計畫由學校訂定品格教育核心價值與具體行為準則,並納入學校總體課程或行事曆實施,以及設計適合的活動引導學生認同核心價值及行為準則,推動學校品格教育實踐,以加強學生品德教育,作為培育良好公民的典範。
(二)辦理「品格核心價值與具體行為準則」融入式優良教學教案設計甄選與及觀摩研討活動。
(三)辦理推動品德教育績優表揚與觀摩活動。
(四)辦理品德教育相關研習活動。
(五)協助學校落實品德教育,藉鼓勵品格教育之研究、課程發展及人力培訓等活動,提升學校及師生重視品格教育工作之落實。
(六)配合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鼓勵學校結合家長參與及結合社區與民間團體資源積極辦理之品德教育各項活動
(七)結合家庭教育中心辦理品德教育研習以促進家庭親職間的品德涵養。
(八)發揚3Q精神辦理3Q達人評選暨生命教育優良出版品活動,以彰顯積極健康和諧關懷的生命態度、探索生命內涵、瞭解生命意義、學習欣賞生命的豐富與可貴、分享生活經驗、發展生命潛能、營造熱愛生命的友善校園。
四、具體目標
(一)校園民主及參與:學校品格教育之核心價值與行為準則,宜強調共識凝聚及親師生共同參與之民主歷程,使學校行政團隊、教師、學生及家長等皆成為品德教育之實踐主體,共同體現公民及品德教育之精神。
(二)納入學校教學課程:落實學校教育、引導人心向上及向善,以期鼓勵學校及社區一起參與,共同打造品德優良學校,並藉此影響社區,將核心價值納入學校教學課程,俾建立永續發展的機制。
(三)融合品德教育課程:將學校正式、非正式品德教育課程,融合現行教育政策、課程教學或相關品德教育之活動,據以推動並深化學校品德教育之內涵與功能。
(四)具備人文情懷:使學生具備團隊精神、品學俱優、溝通合作等能力。同時建立學生正確人文情懷觀念,尊重自己及關懷他人,具有健全個人與社會價值觀與開闊世界觀的國民。
(五)營造優質學習環境:將品德教育融入各學習領域,使學生透過實踐、體驗與省思,進而願意主動實踐品德行為,並營造品德教育優質學習環境,達成潛移默化自省之目的,建立學校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行為準則,提昇校園之人文素質。
(六)建立學校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與行為準則:藉由本實施計畫之推動,建立學校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行為準則,輔導學校發展學校本位品德教育特色,營造品德校園文化,進而導引親師生瞭解品德教育之內涵。
(七)全面參與:廣闢各管道資源並結合學校、社區及家長提升對品德教育之重視,使每位參與者皆成為品德教育之實踐主體及夥伴關係,以增進對當代品德核心價值及其行為準則之認識與實踐,齊力發揮言教、身教、制教與境教之德育功能。
五、品格教育之核心價值
(一)本校依據臺東縣品格教育之核心價值:公德、尊重、誠信、負責、友愛、感恩、勤勞、關懷、孝順、合作、寬恕、自省
(二)學校應以上開核心價值為主軸,參酌學校特色及需求,訂定學校本位的品格核心價值與行為準則,並發展具體可行之實施計畫及策略,逐步推動品德教育,營造優質之品德校園環境。
六、品格核心價值與具體行為
核心價值 |
實施 月份 |
具體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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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德 |
九月 |
1.愛護公物,用完公物後立即歸還或恢復原狀。 |
2.不亂丟果皮、紙屑等垃圾,注意整潔及乾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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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公共場所注意穿著且不大聲喧嘩、隨意嬉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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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任意損毀他人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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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己的言、行舉止以不妨礙他人為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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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 |
十月 |
1.他人說話時要仔細聆聽,不插嘴、不干擾。 |
2.待人要和善客氣,不口出惡言也不侮罵或嘲笑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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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以真誠包容態度化解他人的不同意見與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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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公共場所之言行絕不妨礙他人、不可以有不禮貌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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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要做出讓他人覺得不舒服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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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 |
十一 |
1.能以誠懇信實的態度對待所有人、事、物。 |
2.答應別人的事情要善盡全力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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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光明磊落的動機努力做好正確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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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別人的東西,未經同意,不可隨便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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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向別人借用物品要依約歸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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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 |
十二 |
1.今日事今日畢,並對自己的作為負責。 |
2.自己決定的事情要認真完成,不敷衍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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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遇困難、挫折的事情不畏縮,負責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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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說話做事要守誠信對自己的言語、行為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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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向他人借用物品,要如期完好歸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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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愛 |
一月 |
1.能和同儕和睦相處一同讀書,一同遊戲。 |
2.安慰受了災害或患病的同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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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協助年紀小、或有困難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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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為他人貢獻自己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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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待人要和善客氣要友愛相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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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 |
二月 |
1.對父母、師長及曾經幫助我的人要心存感恩。 |
2.向曾經幫助你的人說感謝的話,並適時回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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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力所及要為需要幫助的人提供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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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懂得珍惜現有的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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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勞 |
三月 |
1.做事積極,任勞任怨。 |
2.竭盡自己的心力努力做事,不偷懶、不怠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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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只要對家庭、學校、社會有幫助的事,盡力去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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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怕苦、不怕難,勇於任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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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做好生活學習的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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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 |
四月 |
1.多關心周圍的人、事及生活環境,並提供協助。 |
2.別人有困難,要主動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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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遇事設身處地,關心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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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老人、兒童、婦女、貧苦、弱勢者,多加關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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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順 |
五月 |
1.做任何事,不讓父母親擔心,不隱瞞父母。 |
2.常常關心父母親生活起居及身體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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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體貼親心,對父母誠實並接受父母的教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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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父母吩咐的事,都能努力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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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協助長輩分擔家事的辛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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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 |
六月 |
1.參與團體活動,盡力完成團體的目標。 |
2.遵從團體的紀律、規範,重視團體榮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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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與團體成員和諧相處,分工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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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團體中以多數人的意見為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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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樂意和他人一起合作、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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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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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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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時時檢視自己的言行,不逾越規矩。 |
2.能自我觀察及自我檢討並改正自己的缺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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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以虛心接受他人的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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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做錯事情,能知道問題之所在,並加以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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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恕 |
八月 |
1.以寬容敦厚的心,原諒別人的錯誤。 |
2.願意將心比心,為別人著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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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願給別人犯錯及反省、改正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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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曾經犯錯的人,不放在心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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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任意指責他人無心的過錯。 |